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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慈禧太后如何专权47年

日期:2019-02-2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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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专权自同治元年至光绪三十四年(1862—1908年),共计47年。

慈禧专权期间,光绪十年(1884年)以前的23年,她受到奕及慈安太后不同程度的制约;此后的24年,是她相对更多地独揽大权时期。在其专权的全过程中,随着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深入,慈禧所掌握、行使的皇权不断被侵夺,《辛丑条约》后,这一情况更为严重。此外,地方督抚对慈禧所拥有的最高决策权的影响与牵制,也在日益增加。所以,慈禧的专权终究发生在清朝皇权衰微之际,同鸦片战争前的清帝专权不可同日而语。

慈禧的专权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可以分做四个阶段。

慈禧专权的第一阶段,自同治元年至同治四年(1862—1865年)三月之前,历时不足四载。

同治初年,慈禧“甫经听政,诸事究未娴熟”(何刚德:《春明梦录》上,民国刻本,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第11页。),对各级官员的情况缺乏了解,加之清廷与列强之间交涉事务纷繁复杂,对太平天国的镇压又处于紧要关头,因此不得不在掌握决策大权的前提下,重用、依靠奕。奕身为议政王,统领军机处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两个重要部门的主要成员,多为其亲信。史载,当时恭亲王“总揽大纲”,凡事“所承之旨,即军机之旨,所书之谕,即军机之谕,此亦事实之不可掩者也”(何刚德:《客座偶谈》卷1,民国刻本,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第9页);“军机处仅事承宣,久无实权,惟恭忠亲王议政时略可专断”(金梁:《光宣小记》,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但是,奕“不是摄政者,最后的决定权不在他的手里。”([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张汇文等译,第2册,第67—68页)。事实上,当慈禧与慈安分别得到咸丰帝赐予之印,从而握有清朝一应政务的最后决定权后,她们就获得高居所有宗亲贵族之上的法定地位,而垂帘章程的确定,使这种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而且使她们代表幼龄皇帝行使皇权的做法,得到制度上的确认与保证。奕虽然“颇有大权”([英]濮兰德、白克浩司:《慈禧外传》,陈冷汰等译述,上海中华书局,1917年版,第40页),对于慈禧的专权起有一定制约作用。但说到底,仍是慈禧行使皇权的得力工具。

慈禧专权的第一阶段,是清朝最高层内部基本做到求同存异的短暂时期,也是所谓同治中兴的开端。

同治三年(1864年),太平天国革命失败,清朝“心腹之害”被消除后,慈禧与奕之间日趋激烈的权力之争开始公开化。

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两太后谕责王信任亲戚,内廷召对,时有不检,罢议政王一切职任。”因大部分王公大臣为之求情,奕最终被撤销议政王而保留其他职务。《清史稿》卷221,《列传》8,《诸王》7,《恭忠亲王奕》。褫夺议政王称号是对奕的重击,也是慈禧排斥奕集团,进一步集中权力的进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

慈禧专权的第二阶段,自同治四年三月至光绪十年(1865—1884年),历时19年。

在此期间,奕继续统领军机处与总理衙门,“像主妇和管家一样”([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张汇文等译,第2册,第68页),处于慈禧的严密控制之下,“事无大小,皆谨守绳尺,无敢偭越”(《清朝野史大观》卷1,《慈禧之侈纵》),“仅保位而已”(金梁:《光宣小记》,第15页)。不过,在有关宫廷内部事务等某些具体问题上,奕对于慈禧的专权仍有所抵制。如同治十一年(1872年),同治帝大婚后,慈禧面谕军机大臣:“今距归政不远,欲择日遍召大学士御前大臣六部九卿,谕以宏济艰难之道,惟养心殿地太迫窄”,其“意欲御乾清宫”。奕“窥其意,而先为几谏”,对曰:“着(原书按:着者,是之辞,京话如此。),慈宁宫是太后地方。太后遂止不语,后亦不遍谕于大臣”(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第508—509页)。又如同治十三年(1874年),奕联同奕、文祥等众多王公大臣,坚决阻谏同治帝重新修复被八国联军付之一炬的圆明园。修复圆明园乃慈禧之意,同治帝“曾以后意,明告谏者。”(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第504页)。由于众人的反对,这一工程被迫停止。然而凡重大政务,奕皆依慈禧旨意而行。如同治帝死后,在决定皇位继承人这一关键问题上,是由慈禧一言而定,奕同其他宗室王公、文武重臣一样,处于被动与从属的地位;慈安皇太后最终也只有服从慈禧的意愿。

可是,即使如此,对于慈禧来说,奕仍然是其专权的一个妨碍。光绪十年(1884年)三月,中法战争正在进行中,慈禧以“委靡因循”等理由,撤销奕一切职务,令其家居养疾;并全盘改组军机处,由礼亲王世铎出任首枢,紧要事件会同醇亲王奕商办。这次重大人事变更,史称“甲申易枢”。慈禧为独掌清朝军政大权,踢开最后一块绊脚石。

奕在其全部政治生涯中的所作所为表明,他尽管精明机敏,很有才干,但缺乏一位政治家的谋略,也不善于驾驭他人。奕可以是一个具体部门的杰出领导者,是有关方针政策的制定者或出色执行者,却并非一位刚毅果敢,统领全局的决策者。他在与慈禧的权力角逐中,之所以始终处于劣势,其性格、作风的某些特点,也起有一定作用。

在慈禧专权的第二阶段,清廷内部发生了一系列重要事件。同治十二年(1873年)正月同治帝亲政,两宫皇太后撤帘归政。翌年(1774年)十二月同治帝病逝,光绪帝继位,两宫皇太后再次垂帘听政。光绪七年(1881年)三月慈安皇太后去世。这些情况,均未对清廷的权力格局造成大的影响。同治帝亲政后并无实权,幼龄光绪帝更无庸论。

慈禧专权的第三阶段,自光绪十年至光绪二十四年(1884—1898年),历时14年。以此阶段为始,清朝中央政权机构中,已不存在能够与慈禧相抗衡的实力集团,慈禧专权的程度,较前又提高一步。

光绪十三年(1887年),17岁的光绪帝亲政。慈禧以退为进,允其亲信醇亲王奕等人奏请,进行与垂帘听政并无本质差异的所谓训政。十五年(1889年)正月光绪帝大婚,二月,慈禧方行归政。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十五年二月方为光绪帝亲政之始。此后直到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百日维新失败,其亲政时期约有十年。

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由担任首枢的礼亲王世铎提出,得到慈禧首肯的所谓《归政条目》(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光绪十四年十二月戊寅,(台北)文海出版社1963年版,第5册,第2524页),为慈禧继续独掌大权,与臣工保持直接联系,进而掌握第一手情况,控制臣工,驾驭全局,提供了保证。

慈禧归政的十年中,“大约寻常事上决之,稍难事枢臣参酌之,疑难者请懿旨,”(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册,第2262页)。即所谓“朝廷大政,必请命乃行。”(《清史稿》卷214,《列传》1,《后妃》)。慈禧“表面上虽不预闻国政,实则未尝一日离去大权,身虽在颐和园,而精神实贯注于紫禁城也。”((英)濮兰德、白克好司:《慈禧外记》,陈冷汰等译述,第112页)

光绪帝是清朝后期诸帝中颇思有所作为者,但却无法改变空有皇位而无实权的处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光绪帝亲政时,慈禧已专权20余年,于朝内外树立起很高威严,由皇太后亲裁要务这一既成事实,早已为世人接受。加之“同、光以来,内外重臣皆孝钦所亲拔,德宗虽亲政,实未敢私用一人,其势固已孤矣。”胡思敬:《国闻备乘》卷4,《保皇党》。这些官员尽为慈禧的亲信,他们在晚清统治集团上层形成一股强大势力,盘根错节,固不可破。

光绪帝能够继承帝位,是由慈禧一言而定,二者之间一开始便具有主从关系。自幼缺乏亲情的宫中环境,使光绪帝本已相当内向、温顺的个性进一步发展,形成懦弱的性格,本能地对慈禧怀有畏惧心理。光绪帝的气质特点,更适合做一位学者,而非统领广土众民之人,他与慈禧关系中的先天弱点,也极大地阻碍他从慈禧手中夺回本应属于他的权力。显然,他不具备一位乾纲独断之君所必须具有的气魄与胆识。

光绪帝亲政后,围绕皇帝与皇太后之间的权力之争,朝中日渐形成相对立的帝党与后党。这是实力相差悬殊,完全不足以相抗衡的两派政治力量。只是因光绪帝在中日战争中坚意主战,后又力主变法图强,而以慈禧为首的后党对日本侵略者妥协退让,极力反对变法,两派一度出现过尖锐对立。由于上述情况,这一时期的帝后权力之争,具有不同于以往中国皇权史上任何一次最高权力之争的特殊性质。

百日维新中,光绪帝曾发布百余道变法谕旨。这是光绪帝亲政10年中,惟一一次相对独立地行使皇权。自然,持观望态度的各级官员,对这些谕旨基本没有执行。虽然如此,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四月“明定国是”诏颁布后数日,慈禧即迫使光绪帝将其老师、帝党核心成员、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龢开缺回籍;明申皇太后掌有对二品以上大员补授权;《清德宗实录》卷418,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己酉。并将她的亲信荣禄升任直隶总督,兼充北洋通商大臣统辖北洋三军。《清德宗实录》卷419,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丁巳。可见,光绪帝宣布实行变法后,慈禧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削弱光绪帝权势,为最终扼杀变法,再行专权,埋下伏笔。

慈禧思想保守,与变法维新格格不入,何况变法还将打乱多年来她在中央政权机构中建立的统治格局,不利于她的专权。变法维新也有损朝中众多官员的既得利益,他们之中大多数人又具有浓厚的保守思想,是慈禧的主要支持者,并对慈禧产生一定影响。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慈禧发动政变,捕杀维新人士,囚禁光绪帝,百日维新以失败告终。

戊戌变法虽然遭到统治集团内部以慈禧为首的保守派镇压,但它却是面临严重危机的皇权为维持其生存,而不得不进行的一次调整与改革。这是中国皇权史上从未有之事。

帝后党争与戊戌变法中,帝党与维新派受到英、日等国支持,后党得到沙俄的支持。百日维新失败后,维新派领袖康有为、梁启超等是在英、日等国保护下,逃离清廷的缉捕。这些情况,反映了列强在华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是其直接插手清廷内部事务的具体表现,也是清朝皇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又一证明。

慈禧专权的第四阶段,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戊戌政变为起始,至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历时十载。慈禧的专权在此期间达到高峰。

戊戌政变后,慈禧第二次训政。她本欲谋害光绪帝,后又立溥为皇子(大阿哥),拟以溥取代光绪帝,均因遭到各方面反对而未遂。光绪帝虽然名义上仍在帝位,却被囚禁瀛台,失去人身自由,成为不折不扣的傀儡。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七月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挟持光绪帝逃往西安,翌年返京。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光绪帝与慈禧仅隔一日相继去世。

综观同治、光绪两朝,曾先后实行两宫垂帘、慈禧训政、归政及再次训政等各种政治体制,无论形式如何变化,慈禧是皇权的实际行使者,皇位与皇权始终处于分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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