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

明朝广宁门事件

日期:2018-09-11   来源:网络

1607年2月(明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省泰兴县知县龙镗赴京参加“大计”(明朝官员考核制度,每隔六年考核一次官员,考核外官名“大计” ),因考绩不佳,被贬了官。当他走到广宁门时,遇到税监赵禄、王泰、张宪、邢相等人正在收税,见龙镗到来,于是便横加勒索。谁知龙镗的行囊空匮,税监们就对他拳打脚踢,龙镗被打得口喷鲜血而死。

事后群众联名写了奏文,由兵部呈给皇帝,依法严办这伙税监。明神宗迫于公愤,把肇事者收监。经吏部查明:龙镗致命的一击出自赵禄之手。经过科道、法司合议,于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日),将赵禄处决,邢相等三人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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