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秘闻
中国第一起醉驾案:慈禧司机撞死太监
日期: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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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行“新政”,对兵、商、学、官、法进行大力改革
1901年8月29日下谕全国停止武科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编练“新军”的工作随之在全国铺开。
1903年12月4日设立练兵处,任命庆亲王奕隆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清政府还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为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
1903年9月7日清政府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接着颁布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如钦定大清商法、商会章程、铁路简明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矿务章程、公司注册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
这些章程规定,允许自由发展实业,奖励兴办工商企业,鼓励组织商会团体。这些章程和做法都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