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秘闻

古代县衙门击鼓最初并不是为了鸣冤?

日期:2017-07-15   来源:网络

同现在一样,清朝时期也会公开审理案件,允许老百姓旁听。不同的是,判案不完全遵照律条,还会考虑当地人情、关系及文化。

古代县衙门击鼓最初并不是为了鸣冤?

“有的案件开堂不在公堂,而是设在当事人居住的地方,就像现在的炕上法庭、院落法庭。”周欣宇介绍,一般情况下都是当庭宣判,除了案件比较复杂、影响较大,官员需要仔细斟酌,会推迟几天宣判。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上一篇:秦始皇发布的“焚书令”到汉惠帝才废除?
下一篇:揭秘朱元璋不把皇位传给儿子朱棣的真正原因

Copyright © 2017-2025 m.GuG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古宫历史网-手机版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