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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女性改嫁再嫁现象

日期:2022-07-29   来源:网络

改嫁是女子与丈夫离婚后,另寻新夫;再嫁指丈夫死后女子的重新婚配。两汉时期,人们关于女子的贞节观念比较淡漠,远不如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对妇女的那样严格的禁锢。改嫁与再嫁现象是广泛存在的。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汉代女性改嫁再嫁现象。

汉代女性改嫁再嫁现象

社会上绝大多数阶层中都有女子改嫁的情形。《汉书・张耳传》载,外黄富人之女在离开丈夫家后,改嫁张耳。《汉书・景帝纪》载,景帝王皇后在入宫之前,先嫁给金王孙,后又与金王孙离婚,改嫁文帝太子

从现存史料看,再嫁似较改嫁更为普遍。在平民当中。《汉书・外戚传》载,如西汉时长陵人臧儿,先出嫁王仲,王仲死后再嫁另一男子田氏。在富商大户中。如西汉武帝时临邛大贾卓王孙之女卓文君,在丈夫死去之后,与司马相如成婚。在官吏和贵族中。如西汉中期,苏武使匈奴长期被扣押,其妻误以为苏武已死于漠北,再嫁他人。在学者中,如东汉著名学者蔡邕之女蔡文姬,最初出嫁卫仲道。卫仲道死后,蔡文姬为匈奴所掳,成为左贤王夫人。蔡文姬从匈奴返回内地后,再嫁为董祀之妻。在皇族中,如东汉湖阳公主在寡居之后,请刘秀为其寻觅新夫,刘秀亦郑重其事地亲自处理此事。

除去正妻之外,妾、小妻、旁妻等在丈夫死后,也可以再嫁。如东汉时,钟由与荀攸过从甚密,荀攸死后,钟由助其妾再嫁他人。

女子改嫁或再嫁的次数,在汉代也没有限制。在一般情形下,是一至二次,多者竟可达五至六次。如《汉书・陈平传》记载,阳武户牖富人张负孙女先后结婚六次。

更为重要的是,法律对于女子的改嫁和再嫁是认可的,从而使得改嫁与再嫁行为有了重要的保障。如果与汉代以后的一些朝代进行纵向比较,汉代人不重“贞节”,允许女子的改嫁和再嫁则可以看的更为清晰。

两汉时期,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一切封建伦理,包括女性的贞洁观念,都比较淡薄,故不论是女子与原配丈夫离婚后改嫁他人,还是在原配丈夫死后再嫁他人,在当时社会上都比较常见,且为大多数人所普遍接受,西汉时期更是如此。《汉书》中就有例证,《外戚传》中记载西汉长陵人、汉武帝的姥姥臧儿就曾二嫁,先嫁王仲,先夫死之后,再嫁田氏,汉武帝的母亲孝景王皇后王娡就是臧儿和王仲所生。更耳熟能详的则是《司马相如传》中记载的西汉武帝时期临邛大商人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在丈夫死后嫁给司马相如,最终一对天偶佳人终成眷属。

那为何西汉更为认可妇女的改嫁与再嫁呢?这其实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开干系。其一是与西汉时期性别观念有关,不过多强调性别的忌讳,对于男女交往并不强制干涉。再者则是西汉认为女子改嫁和再嫁是男子可娶寡妇或离婚女子的等价替换,女子可嫁则男子可娶。最后则与汉人及时行乐,不愿虚度年华的观念有关。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当时扩大社会生产的需要,要使得更多无法娶妻的人能够娶妻生子,延续后代,提高生产力。

由于儒学的推广,东汉开始更为注重女性的“贞洁”,突出强调女子出嫁之后对于公婆的赡养义务,以减少其再嫁、改嫁,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封建统治。这种转变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东汉官方对于贞洁寡妇的嘉奖,远多于西汉。所以,在《星汉灿烂》中,程家君姑一直瞧不起自己的大儿媳是个二嫁妇也是情有可原的。尽管大儿媳萧元漪智勇双全,与自家大郎一起驰骋疆场,公婆也不另眼相看,只嫌弃她是个二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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