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历史

翁同龢李鸿章,李鸿章与翁同龢的家仇变成国恨?

日期:2017-09-25   来源:网络

翁同龢李鸿章:晚清两位重量级人物李鸿章与翁同龢结成梁子,始于李鸿章曾以“曾”字“杀”过翁氏人。翁家上溯三代是农民,但从他爹翁心存开始,翁家就开始当宰相,当帝王师,所谓“两朝宰相,再世帝师,三子公卿,四世翰院”。其长兄翁同书,也高至巡抚,翁氏与李鸿章结怨,正是因为其兄翁同书。

翁同书在安徽巡抚任上,奉命剿杀捻军,因为不能妥善处置境内叛将苗沛霖,搞得整个形势十分难堪,在另一条战线上英勇杀敌的曾国藩认为对势力日盛的翁家,现在是 “搞倒一个算一个”。可是偌大一个权力家族,若扳不倒,岂不自伤其身?磨砚搦笔,搔首弄姿,良久都不能下语。在曾府当秘书的李鸿章见状,连忙接过笔头:“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因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例应纠参”是说搞倒翁同书是皇上分派给我的工作,不搞那是我的失职;“不敢因翁同书门第鼎盛,瞻顾迁就”,是说皇上会不会因其门第鼎盛而瞻顾迁就呢?如此下笔,曾国藩特别激赏,并报到皇上那里,皇上觉得不办不行,于是立刻立案,经众大臣组成的“合议庭”审判,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来因翁上诉到“最高院”皇上那里,皇上“念旧”,改判为流放新疆。

官场里,有“搞路子”之说,即如果你在官场,他也在官场,那么,不管是什么原因,出于什么动机,只要你去参劾他,只要你去检举他,那你一定是带着政治斗争的丑陋心思去搞人家的路子。比如,某官告倒了某贪官,大家首先问的不是贪官贪了多少银子,而是他与人结下了什么梁子。

翁家看到曾、李“例应纠参”,首先想到的不是翁家有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的事,而是他俩在搞我路子。因此,翁、李从此开始了到死也没罢休的互相倾轧。

李鸿章组建北洋水军,这是大清命运之所系—军强则国安,军弱则国危,这是一条验了数千年颠扑不灭至今依然无比正确的铁律,但养军是特别烧钱的。李鸿章时为水军司令,翁同龢则主管“户部”。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可李鸿章多次打报告向“财政部”要钱,翁同龢每次都说没钱,致使北洋水军从光绪十四年以后,没再买过一艘军舰。

甲午海战前夕,李鸿章知道其水军有几斤几两,所以坚决主张求和,而翁同龢一方面不给钱,另一方面又死力主张开战,因为在翁氏心里,水军之败就是李鸿章之败,就是彻底把李鸿章搞垮的天赐良机。他这一招比曹操还狠,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而翁氏则“挟国家以令诸侯”,他的爱国不是愤青式爱国,愤青爱国,心地单纯,“无私”愤怒;他的爱国,是政客式爱国—借此机会,把政敌搞垮。

翁氏与李氏都有着超能量,因为他们所挟持的不是用一根棍子、一块泥巴去打人,而是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去打人。用棍子去打人用泥巴去打人,不过是棍子折断,泥巴碰碎,而用国家用民族,常常是国家破坏了,民族遭殃了。压垮清朝的不是某一根稻草,翁、李之斗,就是其中一根。把李鸿章搞得狼狈不堪,国家已经难收场了。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清朝还没完,翁、李之间的折腾也还没完。

他们俩是大清未死,战斗不止。李鸿章一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专司对外交涉。甲午战败,还是得通过外交来收拾残局。弱国哪里有外交?既是斗败了的公鸡,那清朝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日本漫天要价,要清政府割地,李鸿章知道除了割地,几无他法,所以主张割地求和。既然这是李鸿章的意见,那翁同龢就不能同意。割地求和,或者是再次开战,如果都站在真正爱国的起点上,那只是“主义之争”,谈不上谁对谁错,求和虽非长久之计,倒也可以以空间换得时间;求战打赢了,自然是好事,但若是再输,那地要丢许多,民也要亡许多,谁好谁孬,谁可行谁不可行,都可以争议,都可以权衡,而翁、李之争是什么呢?你说要上山,他偏说要下水,你说要下水,他偏说要上山。李鸿章说,既然如此,那么请您翁老人家去日本谈判吧。翁氏就以未曾办过洋务,得请“洋务专家”亲自出马,把李鸿章置于火山刀口,他却站在干地享受清凉。

当然,李鸿章也不是吃素长大的,他常常到慈禧那里告翁同龢的阴状,于是形成了清朝的“两党制”,一个是后党,主席慈禧,副手是李鸿章;一个是帝党,主席光绪,副主席翁同龢。两人斗了军事,再斗内政,然后斗到外交:你翁同龢站在干地看把戏,那我也让你来火海里来玩一玩。李鸿章经过运作,果然把翁同龢弄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任上来了,什么感觉呢?“日伍犬羊,殆非人境。”

以国家做棍子,以社稷做棍子,以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政敌间的倾轧工具,并非自翁、李两人始,也绝非至翁、李两人终。翁同龢占据了财政位置,那么李鸿章的军事部门就莫想出气,以人而废一项事业,何止相闻于翁与李?我的政敌搞教育,那么教育休想发展;我的政敌主管科技,那么科技就别想进步;我的政敌在政法战线,那么政法如果想要获得恰当的地位,且等那家伙下台再说,这也叫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人招致领导的恨,其下面的人、其领导的一方土地与一门事业也跟着倒霉……只是如翁、李之斗,实是两个稀货,国防事业,国家安危,也能够如此吗?

不该如此,而竟如此,可知,这官场里的官人是什么东西了!这里也可以套得上“好制度可以把人变好,坏制度可以把人变坏”这句话:官场是有个“官对子”铁则的,只要是个官,那么他就对应着占有公共资源,财政部门管钱,人事部门管人,两部门之一把手相好,则我帮你弄钱,你帮我进人,如果交恶呢?则你卡我部门的人,我卡你部门的钱;这就是说,如果两人是“对联”,人好事业也会好,你帮衬我,我帮衬你,你帮我部门,我帮你部门;如果两人是对头,那就我孬你也得孬,你坏我的事业,我也坏你的事业,政敌间的私恩私怨,常常演绎为公共事件。

前面已经说过,官场有个“搞路子”铁则,单有这个铁则,还是解读不了官场文化,得与“官对子”铁则对照着读,才能略入堂奥,才是完整的官场文化。“搞路子”铁则与“官对子”铁则互为因果,互为巴掌。翁、李互相搞对方的路子,都是运用“官对子”规则的,也就是说,都是运用公共利益做棍子的。

于是,个人的私仇被无限放大为公恨,官小一点的,放大为部门与地方之恨,官大如翁、李,则成为民族与国家之恨。他们是没有什么怕的,所谓与人斗,其乐无穷;遭罪的,用鲜血、脑壳来替其买单的,则全是百姓了。

李鸿章简介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晚清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安徽合肥人,世人多尊称李中堂,亦称李合肥,本名章铜,字渐甫或子黻,号少荃(泉),晚年自号仪叟,别号省心,谥文忠。

作为淮军、北洋水师的创始人和统帅、洋务运动的领袖、晚清重臣,官至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华殿大学士,曾经代表清政府签订了《越南条约》《马关条约》《中法简明条约》等。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与俾斯麦、格兰特并称为“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

翁同龢

翁同龢(1830-1904),字叔平,号松禅, 别署均斋、瓶笙、瓶庐居士、并眉居士等,别号天放闲人,晚号瓶庵居士,江苏常熟人,中国近代史上著名政治家、书法艺术家。大学生翁心存之子,咸丰六年(1866年)状元,历任户部、工部尚书、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先后担任清同治、光绪两代帝师。卒后追谥文恭。

翁同龢工诗,间作画,尤以书法名世,幼学欧、褚,初学董其昌、米芾,中年后由钱沣上追颜真卿,又不受颜字束缚,结体宽博开张,笔画刚劲有力,风格苍浑遒劲,朴茂雍容,著有《翁文恭公日记》《瓶庐诗文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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