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历史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典故由来

日期:2018-04-01   来源:网络

据记载,宋代有个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为避其名讳,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全州的老百姓也只好称“灯”为“火”,“点灯”也只能叫“点火”。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典故由来

这一年,元宵节即将来临。按照以往惯例,元宵节里都要燃放灯火、点上花灯表示庆贺。官府放灯,民间观灯、赏灯,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节俗。为此,官府衙门要提前张贴通知安民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赏。

绞尽一番脑汁之后,写告示的人决定按照平时的惯例,把“灯”字改为“火”字。于是,全城百姓读到了这样一则“流芳后世”的布告:元宵节里“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等到大家最后明白此事原委之后,个个啼笑皆非。人们不仅讥讽田登是个“放火州官”,还针对布告发出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怨言。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一成语的由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已成为人们嘲讽与抨击那些欺压百姓、为非作歹的当权者的经典佳句,并且一直流传至今。

本文中的人物出自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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