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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汉代女性有很大的再婚自主权

日期:2017-09-24   来源:网络

周代女性在婚恋生活中自由度较高,自己物色对象甚至私订终身的情况,在《诗经》中屡有展现。《国风·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说的是男女邂逅,情愫暗生。《国风·召南·摽有梅》“求我庶士,迨其吉兮!”一名单身女子公开征婚,催促有意追求的男子尽快行动。离异女性虽然哀怨,但可以从容再嫁。对于男性来讲,也不会歧视再嫁过的女子。《小雅·我行其野》“尔不我畜,复我邦家。”就是说,你不再爱我,那我就回家去。读中国古代历史,了解更多历史真相——

我国汉代女性有很大的再婚自主权

汉代女性

而汉代女性在再婚问题上,也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卓文君新寡,改嫁司马相如;汉武帝本人的母亲王太后,在嫁给景帝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和一个女儿;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先嫁平阳侯再嫁大将军卫青;武帝外祖母臧儿也是嫁过两次。

汉代女性除纺织缝纫之外,也承担部分田间山头的劳作,她们还需缴纳赋税、承担徭役。汉朝女子也有充当医生的,如义姁以医术得幸于武帝之母王太后;毒杀汉宣帝皇后许平君的淳于衍,是太医署的女医。班昭不但续写《汉书》,还为后宫讲学、撰写《女诫》,她可算是中国早期的女性知识分子代表。卓文君更是当垆卖酒,从事起了饮食业。

从三国开始,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大动乱的时代,也是精神高度自由和开放的时代。女性自主择偶和再嫁司空见惯,文学作品中有不少描述男女交往的句子,“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男女共游宴,黄花生后园”。再嫁女性遍布各个阶层,曹丕的甄皇后、刘备的穆皇后、孙权的徐夫人,都是再嫁之身;蔡文姬滞留匈奴生下二子,归汉以后改嫁董祀。魏晋“女中名士”谢道韫,有林下风气,退可吟诵“未若柳絮因风起”,进可在动乱中抽刀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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