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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公正断案不让好人吃亏

日期:2017-12-06   来源:网络

自古都提倡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对于做好事的人也不能让他们吃亏,否则怎么树立正气?清代梁恭辰的《北东园笔录》中就记载了官府为好人做主的故事。读中国古代历史,了解更多历史真相——

县官公正断案不让好人吃亏

县官断案

河南有个叫曹怀瑾的人,高中解元后,到闽县当了一名县官。有一次,他到底下巡查,路上看到两个青年男子在争吵,引得很多人围观。经询问得知,原来,其中一个青年在此地路上捡到五十两银子,高兴的拿回家,交给了母亲,这位母亲深明大义,她对儿子说:“五十两银子不是小数,肯定是此人有重大急事要办,现在丢了银子,还不急得要死呀?你赶紧回到拾银子的地方,等失主来找。”

这青年很孝顺,母亲的话言听计从,他带着银子回到原地,等待失主。

等了好长时间,果然一名男子慌慌张张找来。等他靠近,这青年就问道:“你在找什么?”那男子说:“我在这条路上丢了银子,你看到没有?”这青年说:“我刚刚在这里捡到五十两银子,是不是你的?”说着就把五十两银子交给那男子。那男子马上接过银子,边查看边打量这个青年,查看完毕,忽然说:“我丢的本是一百两银子,你怎么只还我五十两?”这青年一听就慌了,忙说:“我捡到的就是这五十两,哪里有一百两?”因此二人争吵起来,恰被县官曹怀瑾遇到。

曹怀瑾问清了争吵的原因,是非真假心中有了底。就问丢银子男子:“你确实丢了一百两吗?”男子说:“是一百两。”又问这青年说:“你确实捡到五十两吗?”这青年说:“确实是五十两,谁说瞎话就不得好死。”

曹怀瑾就对丢银男子说:“你丢的是一百两,他捡到的是五十两,这五十两显然不是你丢的。你把这五十两还给他,现在找不到失主,先让他拿回家去孝敬老母,等找到失主再说。你在这里继续等,一会也许有人捡到你那一百两银子送还给你。”那丢银男子无话可说,悻悻地走了。

曹县官了断这桩公案,围观的人都齐声叫好。无独有偶,清代赵吉士的《寄园寄所寄》也记载了类似的判决:

聂以道在江右任县令时,有人早出卖菜,拾得至元钞十五锭,归家给母亲。母亲大怒:“是你偷来的说成拾的欺骗我吗?如不是立即送还失主。”这儿子听命将银子带回原处,果然失主找来,就还给那人,那人却说“我原来是三十锭,你怎么还我十五锭”,争执不休,最后到了县衙。聂县令问明情况后,感觉拾银者是个老实人,不会欺诈,就判决如下:“失者三十锭,拾者十五锭,这不是你的钞票,到别处去寻找吧。”聂县令就把十五锭银票奖给拾银者回家赡养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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