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李渊的政治成就

日期:2022-01-17   来源:网络

虚心纳谏

李渊称帝后,鉴于周、隋之季忠臣不敢进谏的情况,下诏求取直言,较为虚心地接纳统治阶层内部之合理劝谏。他将在自己即位后最先直言进谏的万年县法曹孙伏伽连升九级,由一县小吏提拔为朝廷的治书侍御史,以昭示群臣自己纳谏之诚;对在隋代即有清名、负责教导太子李建成的名臣李纲,李渊也颇为敬重,对其直言多有采纳。这些事例都能反映出其“虚心尽下,冀闻嘉言”的诚意和决心。

宽简刑罚,制定《武德律》

在律法方面,李渊于太原起兵之时就曾颁布有宽大之令,从而使得那些先前苦于隋朝苛政的百姓闻之,竞相前来归附。攻占长安之后,李渊更是对唐军约法十二条,“惟制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其余一并蠲除。登基后,李渊于武德元年(618年)大赦天下,减轻刑罚。在此后的执政期间,他更是遇事便行大赦,对百姓务从宽宥。

隋朝时曾相继制定开皇律和大业律,但李渊对于隋律的改革实持每况愈下之见,所以他在登基之后命裴寂、刘文静等“因开皇律令而损益之,尽削大业所由烦峻之法”,以宽简作为其立法定律的指导思想。其后,又令裴寂与尚书右仆射萧瑀等撰定律令,其“大略以开皇为准”。至武德七年(624年)五月颁布《颁定科律诏》,将新修科律颁行天下,是为武德律。武德律修订的原则是“斟酌繁省,取合时宜,矫正差违,务从体要”。虽然其篇目“一准隋开皇之律,刑名之制又亦略同”,但武德初选定开皇律作为唐律修订的蓝本,以律、令、格、式等部分构成了唐代完整的法典体系,不仅为后来的贞观律、永徽律、显庆律、垂拱律、开元律等的修撰提供了至为重要的基础,并对后世和周边国家的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择贤选士

李渊身为隋朝的旧臣,深为赏识隋代宗臣中的一些才能卓越者。因此在开国之后,他大力提拔任用这些隋朝的宗亲及旧臣,招抚了许多隋朝降将。这些人在新朝各显其能,各尽其用,使唐朝的政局在开国不久便大有起色。

唐朝建立之后,李渊认识到曹魏以来“九品中正制”以门第取士的弊端,为广招人才扩大统治基础,缓和社会矛盾,依然沿袭了隋朝创设的科举制度。武德四年(621年),根据李渊颁布的敕令,唐朝开始设置明经、秀才、俊士、进士诸科的选士制度,成为唐朝开始科举取士的标志。李渊还于武德年间开创了制举。

与其他各科相比,武德一朝创立人才选拔制度对儒学人才更为重视。在科举取士之外,李渊还采用了汉魏六朝以来的荐举制,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自武德之后,以科举为主辅之以其他方式的人才选拔制度完全确立。

《唐摭言》卷1《统序科第》:始自武德辛巳岁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斯我唐贡士之始也。

《全唐文》卷3《令诸州举送明经诏》:方今函夏既清,干戈渐戢,搢绅之业,此则可兴。宜下四方诸州,有明一经已上未被升擢者,本属举送,具以名闻,有司试策,加阶叙用。

《全唐文》卷2《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诸州总管刺史各举一人诏》:宜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诸州总管刺史举一人,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亦听自己具陈艺能,当加显擢,授以不次。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上一篇:卫青远征漠北的过程发生了什么
下一篇:李渊的军事成就

Copyright © 2017-2025 m.GuG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古宫历史网-手机版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