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历史

日本战犯是如很判定的

日期:2017-04-03   来源:网络

  至1947年12月,中国各地共拘押战犯2435名,其中110名判处死刑,包括将官6名、校官4名、尉官21名、士兵44名、其他35名;208名判处徒刑(41名无期徒刑、167名有期徒刑),包括将官2名、校官6名、尉官9名、士兵92名,其他97名。

  这些被判刑的战犯,大多数为宪兵,以至当日俘基本全部回国时,中国还以“尚未查明战犯嫌疑为理由,在上海留下了冈部直三郎大将以下将官为主的高级将领和宪兵等一千一百十七人,在汉口、广州、河南等地留下了宪兵一千人,不准乘船”。

  在国民政府审判的战犯中,以对冈村宁次的判决争议最大,冈村被判无罪,固然与其配合国民政府接收失地、遣返日俘有关,但同时他也有自己的理由,法庭上,冈村声称:“不知道下级部队对中国人、英美及其他被扣留的同盟国公民有残暴行径。”而法庭宣布其无罪的理由,“冈村宁次在终战之前的八个月就已不担任支那派遣总司令官职务,另外,他在终战后还命令部下军队停止敌对行为。”也是成立的。

  事实上,国民政府对冈村宁次的判决是阶段性的,面对中共方面一再要求逮捕冈村宁次的声明,国民政府在1949年2月,允许冈村与被判刑的260名战犯、军属一同回国。反对判处冈村无罪的审判长石美瑜代表国民政府表示,此举仅是为确保冈村的人身安全,“暂时移送到日本”,未来“如若被判定为裁决不当的话,还将被送回中国”,只是后来政权鼎革,再无重审机会。

  中共建政后,又审理了苏联移交和滞留山西的1000多名日本战犯,将其中45人判处8—20年有期徒刑,至此中国对日本乙、丙级战犯的审理工作,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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