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历史

汉和帝刘肇的为政举措

日期:2022-08-17   来源:网络

汉和帝刘肇在诛灭窦氏戚族后励精图治,改变外戚擅权时的奢靡贪腐之风,促使东汉国力趋于极盛,时人称为“永元之隆”,刘肇开始亲理政事,他每日早起临朝,深夜批阅奏章,从不荒怠政事,故有“劳谦有终”之称。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汉和帝在政治上的举措。

汉和帝刘肇的为政举措

1.选官用贤

刘肇深感吏制建设对一个政权的重要性,因而非常重视官吏的选拔任用。据统计,他当政时期,曾四次专门下诏纳贤。这既反映出东汉吏制的空虚与堕落,也表现出和帝为改变这种现状而做出的积极努力。

2.宽缓为政

刘肇当政时期,在法制上主张宽刑,他任用的掌管刑狱的廷尉陈宠,便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仁爱之人,每次断案,都依据经典,而“务从宽恕”。

《后汉书·郭陈列传第三十六》:永元六年,宠代郭躬为廷尉。性仁矜。及为理官,数议疑狱,常亲自为奏,每附经典,务从宽恕,帝辄从之,济活著甚众。其深文刻敝,于此少衰。宠又钩校律令条法,溢于《甫刑》者除之。曰:“臣闻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于《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赎罪。《春秋保乾图》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汉兴以来,三百二年,宪令稍增,科条无限。又律有三家,其说各异。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应经合义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赎罪二千八百,并为三千,悉删除其余令,与礼相应,以易万人视听,以致刑措之美,传之无穷。”

刘肇对有过失之人,也能根据情况,从宽处理。永元九年(97年),窦太后死,由于宫廷紧守秘密,和帝为梁贵人所生的事实始终没予公开。太后死后,梁家才敢奏明朝廷,为梁贵人讨一个说法。这时和帝也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谜。但在如何安置窦太后的问题上,三公上奏:“请依光武黜吕太后故事,贬窦太后尊号,不宜合葬先帝。”刘肇却念及窦太后对自己的养育之恩,认为“恩不忍离,义不忍亏”,不应有所降黜,于是不降尊号,谥为章德皇后,而对梁贵人、宋贵人的问题也都妥善安置。梁贵人被追封皇太后。

《后汉书·皇后纪第十上》:九年,太后崩,未及葬,而梁贵人姊嫕上书陈贵人枉殁之状。太尉张酺、司徒刘方、司空张奋上奏,依光武黜吕太后故事,贬太后尊号,不宜合葬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帝手诏曰:“窦氏虽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减损。朕奉事十年,深惟大义,礼,臣子无贬尊上之文。恩不忍离,义不忍亏。案前世上官太后亦无降黜,其勿复议。”于是合葬敬陵。在位十八年。帝以贵人酷殁,敛葬礼阙,乃改殡于承光宫,上尊谥曰恭怀皇后,追服丧制,百官缟素,与姊大贵人俱葬西陵,仪比敬园。

3.重用宦官

东汉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宫廷内设置了中常侍、黄门侍郎、大黄门、小黄门等宦官职务。他们负责掌管传达皇帝的号令和诏书,阅览尚书进呈的文书。

在刘肇夺回政权的过程中,中常侍钩盾令郑众直接参与了策划和实施,在论功行赏时,郑众自然是首功。于是,郑众被升迁为大长秋。“长秋”是汉代皇后的宫名,用以名官,称其官署为“长秋寺”。这是皇后近侍官首领,一般由皇帝亲信充任,负责宣达旨意,管理宫中事务。而在进行策勋班赏的过程中,和帝注意到,郑众总是推辞的多,接受的少,这种谦逊仁爱之心,很得刘肇的赞赏。因此,和帝以后便经常同他讨论国家大事,国家一些大政方针的决策便较多地掺杂着宦官的力量,所以史书上说“宦官用权自此始矣”。

《后汉书·宦者列传第六十八》:时窦太后秉政,后兄大将军宪等并窃威权,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众独一心王室,不事豪党,帝亲信焉。及宪兄弟图作不轨,众遂首谋诛之,以功迁大长秋。策勋班赏,每辞多受少,由是常与议事。中官用权,自众始焉。

但刘肇重用宦官,还有一些客观因素。这就是这时期他所信任和倚重的一些朝臣和宗王或年老体弱,或寿短命微,陆续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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