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

《明史讲义》记录万历之荒怠

日期:2018-07-07   来源:网络

名亡之征兆,至万历而定。万历在位四十八年,又可分为三期:前十年为冲幼之期,有张居正当国,足守隆、嘉之旧;至居正卒后,帝亲操大柄,专用软熟之人为相,勇于敛财,是为醉梦之期;至四十六年,清太祖公然起兵,入占辽、沈,明事不可为,是为决裂之期。(孟森《明史讲义》)

“神宗冲龄践阼,江陵秉政,综核名实,国势几于富强。”
——《明史》

“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明史》

“1587年,是为万历15年,岁次丁亥,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晏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实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因此我们的故事只好在这里作悲剧性的结束。万历丁亥年的年鉴,是为历史上一部失败的总记录。”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明之衰,衰于正、嘉以后,至于万历朝则加甚焉。明亡之征兆,至万历而定。”
——孟森《明史讲义》

“万历怠政,长达20余年,致使中枢瘫痪、党争不已、国库拮据、边务废弛,尤其是造成辽事大坏,使辽东努尔哈赤乘机崛起。”
——阎崇年《明亡清兴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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